泰國簽證辦理相關資訊
2018/07/12
【一般簽證-台灣辦理需繳交資料】
1.填妥之泰國簽證申請表格(空白表格下載) *記得以英文填寫哦~
2.護照正本(六個月以上效期)
3.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4.二吋彩色照片一張(六個月內近照,詳細規定請看此連結)
*留意照片如與身份證或護照上所用相同,需符合6個月近照之規定,以免被退件。(泰國比較嚴格)
5.未成年者,請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謄本(準備家長身分証到任一家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辦理,費用30元)全國戶政事務所網站連結
6.簽證(台灣辦理)費用 NTD 1,400.( NT1200工本費+200代送費 )
補充: *簽證辦理資料以代辦單位要求為主 *最新資訊以泰國觀光局-台北辦事處為主(請看此連結)
*泰國觀光局-台北辦事處公告
-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在此宣布:自2018年1月3日(星期三)起,所有簽證類別之核發將以手工蓋章方式取代原有之簽證貼紙
- 自3 January 2018起實施手工蓋章核發單次觀光簽證之領件日為申請日的第二工作天16.00-17.00時領件。
1. 護照正本 (至少六個月有效期)
2. 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一份 (未滿18歲請附戶口名簿影本)
3. 二吋彩色白底,頭部3.6公分至3.2公分大小,照片一張 ( 六個月內 )
4. 簽證費1,200 元 (親自辦理)
備註 - 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
- 簽證有效期(自申請日算起)是指您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 , 而停留期限請參閱上開表格所列
- 簽證之效期於核發日開始起算、申請人應對簽證的類別之效期及其相關資訊掌控瞭解,並於簽證有效期間入境泰國,本處及本處人員將不會對您因日期計算錯誤而負相關責任。
請注意 1. 本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。
2. 所繳之簽證費一概不退費,無論核發簽證與否。(退件不退費)
3. 本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,本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。
4. 當進入泰國時,移民局可能要求證明持有充足的資金。觀光簽證,個人需準備20,000以上泰銖,一個家庭40,000以上泰銖或等值外幣。
辦公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(國定假日例外) 週六及週日為本辦事處假日
|
簽證業務 : 個人(1~9件)申請時間 AM 09:00 ~ 11:30
團體(10件以上含10件者)申請時間 AM 09:00 ~ 10:00
領件時間 : 每個工作天 PM 16:00 ~ 17:00 逾時不發件 敬請遵守
|
<泰簽申請表格 填寫示例>
【落地簽證-入境海關辦理需繳交資料】
1.填妥落地簽證申請表(到當地填寫)+ 出入境表格 (飛機上會發)
2.護照影本1份
3.二吋彩色照片二張(六個月內近照,詳細規定請看此連結)
4.費用 THB 2,000.
*申請落地簽補充說明
申請落地簽入境泰國時,可能會抽查入境者隨身的現鈔數量,至少得吻合下列一項:
1.持有至少 一萬泰銖(或等值外幣現鈔)/每人
2.持有至少 二萬泰銖(或等值外幣現鈔)/每個家庭
以上,均無法以出示信用卡替代。
*一萬泰銖約等於 美金312.5
【入/出境卡填寫】
要抵達曼谷機場之前,空姐會發入/出境卡給夥伴填寫,請見以下範例
《入境卡-正面》
《入境卡-背面》
《離境卡》